汽车专用膜研发、生产、销售等总部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2025-12-02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《汽车专用膜研发、生产、销售等总部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汽车专用膜研发、生产、销售等总部基地项目

建设单位:肇庆市高新区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
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工作组意见

公示时间: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29日
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联系人:鲁工

联系电话:0758-257857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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